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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妈妈营销拍档运营规则》变更公示通知

更新时间:2019/08/27 访问次数:12503

亲爱的服务商:

为了更好地维护市场交易秩序,更切实的保障商家和服务商的合法权益,服务市场将对《阿里妈妈营销拍档运营规则》中,“入驻条件,保证金等”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具体修订内容详见以下标红文字:

本次规则调整于2019年8月27日公示通知,将于2019年9月3日正式生效。

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第一条   定义

阿里妈妈营销拍档:是指成功入驻淘宝服务平台(fuwu.taobao.com, 以下称为“卖家服务市场”),并符合本管理条例规定的准入标准、成功入驻、能够提供给阿里妈妈营销产品用户相应托管及软件优化服务的服务商(包括但不限于淘宝/天猫直通车托管、钻石展位托管、超级推荐托管、淘宝/天猫直通车优化工具、钻石展位软件、超级推荐软件、内容营销、数据营销全域营销,以下简称为“服务商”)。

第二条 阿里妈妈营销拍档准入

(一)     入驻条件

业务名称

准入条件

淘宝/天猫直通车托管服务商
钻石展位托管服务商

超级推荐托管服务商

1、需遵守《服务市场管理规范》第三章服务商入驻条件;

2、须是公司性质,且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3、在卖家服务市场注册时使用的支付宝账号已通过企业支付宝账户实名认证;
4、按对应申请的业务提供3份在合作中的产品托管商家协议,对应的产品需有实际消耗产生,且数据真实(申请时上传);

5、认可阿里妈妈广告产品对于商家的价值,将申请业务作为独立业务进行开展,且能提供近一年清晰明确的业务规划(在协议上传的同时上传);

6、规模化电商行业相关经验及有服务品牌客户的服务商优先;

7、不属于卖家服务平台(fuwu.taobao.com)清退过的服务商及其关联公司;

8、资质申请通过后五个工作日内,冻结保证金5万元。

淘宝/天猫直通车优化工具服务商

钻石展位软件服务商

超级推荐软件服务商

1、需遵守《服务市场管理规范》第三章服务商入驻条件;

2、须是公司性质,且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3、在卖家服务市场注册时使用的支付宝账号已通过企业支付宝账户实名认证;

4、认可阿里妈妈广告产品对于商家的价值,将申请业务作为独立业务进行开展,且能提供近一年清晰明确的业务规划(申请时上传);

5、不属于卖家服务平台(fuwu.taobao.com)清退过的服务商及其关联公司;

6、资质申请通过后五个工作日内,冻结保证金2万元。

内容/数据营销服务商

1、须是公司性质,且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2、在卖家服务市场注册时使用的支付宝账号已通过企业支付宝账户实名认证;

3、将申请业务作为独立业务进行开展,且能提供近一年清晰明确的业务规划及过往优秀案例(申请时上传);

4、合作有效期内客户数3家以上,且数据真实;(内容营销协议内容是视频、图文、直播相关等;数据营销协议内容需包含数据分析、数据策略、数据服务相关等);

5、有服务品牌客户的服务商优先;

6、不属于卖家服务平台(fuwu.taobao.com)清退过的服务商及其关联公司;

7、资质申请通过后五个工作日内,内容营销服务商冻结保证金2万元,数据营销服务商冻结5万元。

全域营销服务商

1、须是公司性质,且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2、具有广告代理资质,可开具“广告发布费”发票;

3、代理商在阿里巴巴集团财务层面无逾期、欠款或者其他法律纠纷如版权纠纷等;

4、具备品牌客户,统筹品牌营销资源的服务商优先;

5、不属于卖家服务平台(fuwu.taobao.com)清退过的服务商及其关联公司;

6、资质申请通过后五个工作日内,冻结保证金2万元。

 (二)     入驻流程

1、托管/数据

3、内容/全域营销类

4、资质申请

3)内容营销、数据营销全域营销服务商

操作路径:服务商信息管理-服务资质管理-“阿里妈妈内容营销服务商”/“阿里妈妈数据营销服务商”/ “阿里妈妈全域营销服务商

第三条 保证金

 (一)保证金标准

业务类型

缴纳标准

签约用户数量(X)

应缴纳的履约保证金

内容营销、全域营销

-

贰万元(¥20,000)

数据营销

-

伍万元(¥50,000)

 

 

特此通知,敬请知悉,感谢您对商家服务市场的支持与关注!

 

阿里巴巴 商家服务市场

2019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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