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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开放平台作为阿里巴巴集团内最大的对外数据与能力开放通道,从诞生至今,对业务的开放已不仅限于电商领域,更是承载为生态赋能的使命。为维护和保障开放平台生态环境的规范、有序、安全,作为开放平台开发者,您在了解和遵守《淘宝合作伙伴开发协议》、《淘宝规则》及《开放平台基础规范》等相关平台规则的同时,还需仔细阅读并遵守本运营规则。
1.开发者入驻需具备淘宝账号且该账号必须与已实名认证的支付宝账号绑定;
2.开发者需按各业务标准提交真实有效的资料、信息,一经平台发现资料和信息造假则回收应用权限,并清退;
3.开发者申请的应用标签在审核通过后15天内若未创建应用,则平台回收应用标签;
4.开发者应于每年12月31日前按平台要求进行企业信息、资质、产品等相关信息的年审报备。若未按时完成报备或年审不通过,则视为不再与开放平台进行业务相关的合作,平台会回收应用权限和应用标签。若连续两年未按时完成报备或年审不通过则清退;
1.应用创建后如3个月内未发布成功,平台将删除应用并回收应用标签;
2.应用近60天内无API有效调用或无奇门有效调用,平台将删除应用并回收应用标签;
3.应用的使用必须为开发者本人,若将申请的APPKEY转让给他人使用,平台会回收应用及应用标签;
4.商家自研应用需进行报备审核,如审核不通过平台将回收应用和应用标签;
1.API近60天内无有效调用,平台将回收API使用权限;
2.通过开放平台获取的商家数据均应事先获得商家授权,该数据仅可以展现和使用于数据来源的同一卖家,不允许将数据共享于其他组织或个人使用。同时不允许聚合多店铺的数据,例如将多个商家的店铺数据展示在同一平台,进行数据共享;
3.调用API侵犯阿里集团权利的,平台将收回接口权限;
4.增值类API:
1)未通过聚石塔调用增值API,平台将回收增值API使用权限;
2)各类目增值API使用需遵循对应的业务管理细则。